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2024年施政报告宣布将优化“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希望进一步强化香港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地位
申请条件
1、18周岁以上(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中国籍已取得其他国家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澳门、台湾居民;外国国民(阿富汗、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
2、合资格申请人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
(1)金融+非住宅要至少2700万港币,创科企业要至少300万港币;
金融产品:股票、债券、存款证、后偿债项、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有限合伙基金;
非住宅房产:可投资香港的商用或工业用途的非住宅房产,投资金额1000万港币为上限;
(2)新增投资组合项目,新设300万港元的“资本入境计划投资组合”,主要为创新科技等有利于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主要行业,新的投资组合将会成立并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向与香港有关联的相关公司或项目作出投资。
3、要求无犯罪证明
4、申请者须在提出申请前六个月的整段期间内,一直绝对拥有不少于3000万的港元的净资产
申请条件宽松
无学历、工作、资金来源解释要求,仅需投资便能拿身份。其他任何途径对学历、工作都有要求
唯一无条件逗留
不满足转永居的要求时,能获得香港无条件逗留
续签无需雇主要求
续签简单,无工作、居住要求,只要保持投资款在港,即可续签
投资方式选择多样
可投资金融资产 (股票、债券、基金等)
非住宅房地产(比如写字楼、商铺等)
办理流程
*办理周期仅供参考,具体时间由申请国家的移民局和相关机构决定。
1第三国身份
签订协议
为申请者申请第三国身份及递交入境处文件
(1-3天)
2入境处批准
入境处向申请者发出“原则上批准”文件
3为申请者开立投资账户
我司为申请者开立“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账户
4投资申报金额
申请者在“原则上批准”文件发出后6个月内于账户投资3000万港币或于开户时申报的投资金额
5入境处正式批准
我司向入境处作出申报。入境处向申请者发出“正式批准”文件
6申报周年账户结余
我司及申请者向入境处申报周年账户结余
7申请永居
投资期满7年后,申请者向入境处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
相关问答
申請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有限期嗎?
此计划于全年接受申请。
申请人来港后能否工作及从事商业活动?
申请人可在港工作、担任职位、自雇工作或与他人合办业务。
在购买、处置或变卖获许投资资产的过程中招致的支出会被计算入已承诺的投资吗?
在购买、处置或变卖获许投资资产的过程中招致的一切收费、费用、佣金、印花税、税项、徽费及其他所有的支出不会获计算入已承诺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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